黄陵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监察委员会

黄陵县出台《管理办法》加强管件线索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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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01/10 11: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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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黄陵县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了《黄陵县纪检监察机关案件线索“三类三色”动态管理办法》,着力提升办案效率,及时掌握案件办理进展情况,规范案件线索管理。

明确概念。《办法》明确,案件线索是指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统一管理的反映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涉嫌违反党的纪律、行政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的线索材料。

区分类别。《办法》指出,“三类”即:一类案件线索。违纪违法事实清楚(如:酒驾、赌博等),办理时限为1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限办结的,经分管、主管领导审批可转为二类案件或延期办理;二类案件线索。反应问题线索不超过5个方面,谈话不超过15人,调取证据不出县境,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审批可转为三类案件或延期办理;三类案件线索。反映问题线索5个方面以上,谈话15人以上,调取证据涉及县境外,办理时限为40个工作日,如遇特殊情况经相关领导审批可延长为50个工作日,如案情特别复杂,涉及问题年代久远,调查取证涉及人员较多的案件,经会议研究可延长办案时限。

“三色”即:已办结案件为绿色;正在办理案件为蓝色;超期办理案件为红色。案件线索“三色”动态管理图公布于案件监督管理室,及时更新,定期汇总,动态管理。

执行落实。案件监督管理室按照案件线索类别和时限,提前5日对到期案件线索进行口头提醒,到期时电话告知,超出办理期限5日的发书面督办函。

案件线索实行积分制。一类案件办理1件积0.5分,二类案件办理1件积1分,三类案件办理1件积1.5分,超期案件不积分。案件监督管理室对各办案主体案件办理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汇总,年终进行通报,并将通报结果交相关部门,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