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监察委员会

县纪委监委驻法院纪检监察组督促两院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

  • 作者:段少华
  • 来源:
  • 发布日期:2020/10/09 15:5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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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驻法院纪检监察组规范党员干部网络行为及时督促法院检察院进行落实部署。

依据关于规范党员部网络行为的通知文件精神,及时排查。并加强干部教育,带头做到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在网络上传播正能量,弘扬主旋律,时刻维护中央权威,杜绝不文明网络行为。同时,为进一步规范微信群在工作中的使用,对两院的微信工作群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1. 机关微信等网络信息群,由内部指定机构统一负责管理,指定干部担任群管理员,负责工作群的日常使用和及时维护

  2. 机关微信等网络信息群的主要目的是用于日常工作交流及发布工作信息,尤以各类通知、活动和宣传为主,涉密内容严禁在群内发布

  3. 群内交流要严格遵守国家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不得发布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抵触的言论不掺负面情绪,坚持正面交流、文明用语不发布未经公开报道、未经证实的消息不谈论敏感话题,严禁传播低俗话题,严禁发布骚扰、广告信息

  4. 对不听劝告、执意发布不正当消息者,群管理员需作出相应处置

    微信等网络信息群工作群实行实名准入和请出制度,群成员必须为本单位工作人员及相关必须通过网络信息群工作往来人员,对已调离本单位工作的人员要及时移请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