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公函”是隐形变异“四风”新形式,是不守纪律、不讲规矩的具体表现,必须坚决予以遏制。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根据省市纪委监委有关通知精神,近日,黄陵县纪委监委在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中全面开展“吃公函”专项排查整治,聚焦纠治违规公款吃喝。
此次“吃公函”排查整治依据《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和《陕西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公务接待中的公函使用规定,对全县2019年以来“吃公函”问题组织开展排查清理,重点排查是否存在无公函接待,用一份公函接待多餐或将同一接待对象转嫁到无相关公务活动的单位轮流接待,利用空白公函、虚假公函等方式搞违规吃喝或套取公款用于其他支出等问题。
排查整治要求各涉及部门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问题清单,及时整改到位;全县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机构要督促所在镇(办)、党委部门对照规定要求,通过比对接待单位和被接待单位信息、查看原始凭证等方式,对各部门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确保整改效果。
县纪委监委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和“自查从宽、被查从严”政策规定,加大对“吃公函”问题的查处力度,对问题较轻主动整改的,给予批评教育;对问题严重、不查不改甚至弄虚作假的,严肃追责问责,以查办案件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