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也是全面落实县第十七次党代会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全县纪检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十七届二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把握“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把握和运用党的百年奋斗历史经验,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从延安精神中汲取全面从严治党力量,坚定不移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持续深化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更好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1.持续强化政治监督。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和涉延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建立常态化“回头看”工作机制。聚焦贯彻落实“三新一高”、实施“十四五”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促进共同富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强化政治监督。加强对贯彻执行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清理“两面人”“两面派”。紧紧围绕黄陵高质量发展大局,紧扣“三区一高地”定位、“六大发展目标”和“民族圣地·绿色黄陵”建设,聚焦创新驱动、产业升级、项目建设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大气污染防治等工作部署强化督查检查,服务保障黄陵各项事业开创新局面。深入细致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严把干部选拔任用政治关和廉洁关。
2.不断深化“三不”机制。紧盯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公共资源交易、城市改造、乱用民生保障资金、住房保障、交通运营等方面腐败问题。持续深化粮食购销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有力防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和涉外行为违纪违法产生的风险问题。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年轻干部,增强拒腐防变免疫力。综合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多种手段惩戒教育行贿人。加大问题线索研判力度,对长期未结的实行领导包案、集中突破,实现问题线索处置年度清零。落实领导首谈和安全首课制度,推动思想政治工作、纪法教育等贯穿审查调查全过程。深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严厉打击诬告陷害行为。传承优良家教家风,运用新媒体提升廉洁教育感染力、穿透力。
3.坚持不懈正风肃纪。坚决纠治影响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时刻防范“四风”隐形变异,严肃整治违规操办婚丧嫁娶、公务接待中“吃公函”、超标接待拆分报销、借培训名义搞公款旅游等问题。开展“一月一督查”活动,坚决查处政策制定和执行简单机械、层层加码等不尊重规律和客观实际的乱作为问题,紧盯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等顽瘴痼疾开展专项治理。积极协助县委扎实开展“强党性、转作风、促发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聚焦优化营商环境、“十种类型”干部等突出问题,坚决向不作为、慢作为、滥作为亮剑,推进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4.坚决扛牢监督首责。坚决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协助县委制定加强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监督的实施意见。紧紧围绕权力运行各环节,完善发现问题、纠正偏差、精准问责有效机制。发挥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进一步加强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切实提高监督治理效能。开展基层举报和问题线索排查、化解、整治专项行动,加强村级集体“三资”管理提级监督,集中整治惠民惠农“一卡通”使用管理突出问题,不断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5.大力整治基层腐败。围绕乡村振兴,持续开展专项监督。加强对政策落实、重点项目、财政资金衔接使用、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等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党中央惠民利民、安民富民和促进共同富裕各项政策落实情况,严肃查处借乡村振兴之名搞项目谋私、截留挪用专项资金、克扣群众利益等问题。聚焦群众“急难愁盼”,以小切口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公共资源领域“微腐败”治理力度,持续整治教育医疗、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水电气暖、执法监督等突出问题。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果,推进“打伞破网”常态化。健全县镇村三级联动监督机制,将“互联网+监督”平台与相关系统平台深度对接融合,拓宽群众监督渠道,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
6.抓实抓好政治巡察。在全面总结十六届县委巡察经验的基础上,科学编制十七届县委五年巡察工作规划,紧扣履行党的领导职能责任,重点监督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等情况,启动营商环境、项目建设等重点领域巡察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巡察。夯实被巡察党组织的整改主体责任、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日常监督责任,以及县委巡察机构统筹协调、跟踪督促、汇总分析职责,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完善巡察机构与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协同配合机制,深化巡察工作向村(社区)延伸。加强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等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审计、财政、统计等部门专业力量深度参与巡察,探索贯通协同的有效路径,充分发挥监督治理效能。
7.健全完善监督体系。不断深化“四责协同”机制,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进一步建立健全信息沟通、线索移交、成果共享等工作机制,着力构建“大监督”工作格局。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对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监察组和派驻机构的领导,完善派驻机构主要负责人向县纪委监委报告工作、述责述廉制度。深化县镇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健全“室组”联动监督、重要案件“室组地”联合查办制度机制。加强监督执纪审查调查标准化建设,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加强对重大问题线索初步核实、立案、留置等关键环节研判分析,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实践、人民和历史检验。
8.着力打造执纪铁军。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带头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长效,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全面推进纪检监察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加大新任干部、新进人员及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力度,系统学习贯彻《监察法》《监察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纪检监察干部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加强纪检监察工作信息化建设,深化运用检举举报平台。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纪律作风整顿,出台“十条禁令”,坚决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失职失责行为,严防“灯下黑”。严查诬告陷害和打击报复行为,为秉公执纪执法者撑腰鼓劲,激励干部干事创业、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