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日,黄陵县纪委监委召开“以案说案”工作会议,以蔡某案为例,由专案组主办人员、协管案件审理工作的领导分别围绕案件查办中的谈话、取证、纪法定性等关键环节,以及审理等方面,说做法体会、总结经验,谈短板弱项,强化个案分析和类案剖析,举一反三、整改提高。

参会的纪检监察干部深有感触地说:“开展‘以案说案’这种形式好、效果好,通过现场聆听委领导和办案骨干的讲授和阐释,使我对办案过程中的纪法适用、事实认定、程序手续等方面有了更深的理解,对提升自身办案能力有很大帮助。”。
为认真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及省市纪委监委关于纪检监察工作“三化”建设年行动再抓两年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县纪委监委创新思路强举措,开展“以案说案”工作。此项工作每月开展一次,由常委(委员)带头,发挥“头雁作用”,选取其所领办、参与查办的典型案件进行“以案说案”,围绕办案过程中的谈话突破、调查取证、协调配合、事实认定、定性处理等环节,以及办案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等开展讲解复盘。同时,各相关室组负责人或案件主办人结合办案情况进行交流发言,案件审理室人员结合案件审理中发现问题情况进行发言,与会人员现场提问,互动交流,通过谈体会和不足,剖析症结所在,深度阐释纪法,促进办案质效提升。
为确保“以案说案”工作有效开展,县纪委监委成立委机关开展“以案说案”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由案件审理室牵头负责落实此项工作。同时将开展“以案说案”工作与以案说纪说法相结合、与办理高质量案件相结合、与持续深化“三化”建设年行动相结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通过开展“以案说案”工作,将进一步增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纪法素养,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的能力,不断提升案件查办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