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陵县召开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推进会。各镇(街道)分管领导、各文保单位相关负责同志及县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对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再动员、再部署、再推进、再落实;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作了表态发言。
会议指出,集中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全县各级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文化思想及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要论述、重要讲话、重要批示精神,成立了以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监委主任为组长的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印发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夯实主体责任。各成员单位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高效推动工作落实,通过走访摸排、张贴公告,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县综治服务中心设立举报窗口,在黄陵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及邮箱等形式,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分类建立问题台账,营造集中整治氛围。截至目前,全县各职能部门共摸排走访2轮次,起底党的十八大以来问题线索3件,集中整治工作开局良好。
会议强调,要扛牢文化遗产保护主体责任,深刻认识严肃查处文化遗产保护领域违纪违法问题的重要意义,切实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有效落实。要坚持把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列入政治监督的重要内容,督促落实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下一阶段集中整治要紧盯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重点区域、重点部门、关键环节、关键人员,着力查处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关于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重要论述、批示精神学习不及时、理解不透彻、落实不到位,对上级决策部署层层批转、抓而不细、落而不实;查处不依法履职、违规审批、越权审批、未批先建,对党的十八大以来明知故犯、顶风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历史文化名城、历史建筑等;查处侵占挪用保护经费、在工程项目和招投标中以权谋私、徇私舞弊及执法不严、压案不查、打击不力等;查处虚报、瞒报、拒报、迟报文物信息或伪造、篡改普查资料等违反普查纪律问题;查处未建立地上文物“先调查、后建设”、地下文物“先考古、后出让”工作机制,造成文化遗产破坏等八类问题。
会议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领域的违法犯罪、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和腐败问题大起底,对线索集中、数量增加、反复出现问题的镇(街道)和部门开展“拉网式”排查,对破坏文化遗产问题线索要优先处置,深挖细查,重点案件要直查直办或提级办理,始终保持零容忍震慑不变、高压惩治力量常在,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落实在具体工作中,为全面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提供坚强纪法保障,以实际行动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