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冯新柱案“议案促改”工作,黄陵县纪委监委采取五项工作措施,有效查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
一是线索优先处置。对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进行认真研判,优先处置,及时制定处置方案,成立专项核查组。二是实行直查快办。对反映问题简单明了,内容具体,便于核查的线索,在5个工作日内核查清楚;对反映问题较多,内容比较含糊,涉及部门人员较复杂的线索,在10个工作日内核查清楚,向相关领导汇报后,做出初核了结或立案审查决定,对查出的重大问题严肃处理,快查快结,强化警示震慑。三是强化督查指导。对所联系的乡镇和派出纪工委的案件查办进行认真指导督办,严格审核,对发现的案卷资料不规范、证据不全、谈话内容不明确、定性不准的问题及时指出并督促整改,确保案件质量的提升。四是严格工作程序。从线索受理、处置、初核到立案、审查、移交审理,严格实行登记、审批、报告、反馈、销号等制度,严格工作流程,做到不压案、不抹案,力求公开公正,接受良好监督。五是实行定期报告。每月就扶贫领域线索办理情况进行统计小结,查漏补缺,定期向相关领导和科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