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加强新时代纪检监察队伍建设的意见》《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省纪委《关于深入推进〈队伍建设意见〉和〈三年行动计划〉贯彻落实的通知》和市纪委《延安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5—2027年)》精神,结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实际,制定以下工作计划。
一、总体工作目标
聚焦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进一步压紧压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组织教育涵养、锤炼锻造、管理监督干部的主体责任,着力构建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纪检监察组织体系,培养造就一批高素质专业化的纪检监察队伍,为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提供有力组织保障和源源不断的人才支撑。
二、提升政治能力
(一)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集体学习制度,领导班子定期开展集体学习,深化运用“五学联动”机制,用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教学大纲,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重要论述,贯通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历次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教育干部坚决做到政治忠诚、信念坚定。
(二)加强政治历练。安排干部在重大专项、重要案件查办、巡视巡察和突发事件处置等工作中接受历练,在急难险重任务及重大案件查办工作中,近距离、具体化了解评价干部政治表现。在专案等专项工作组中全面建立临时党支部,严肃认真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监督。2025年,待中央纪委《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表现纪实办法》、《纪检监察机关临时党支部标准化建设规范》出台后,及时制定配套落实措施。
(三)涵养新时代纪检监察文化。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秉公用权、依法用权、廉洁用权。强化家风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助廉活动。深化红色精神和廉洁文化联动,充分发挥我县爱国教育基地黄帝陵等资源优势,发挥好小石崖革命旧址廉政教育基地作用,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政治忠诚教育,自觉赓续红色基因血脉,教育干部传承弘扬纪检监察机关红色基因和优良传统,永葆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
三、完善组织体系
(四)深化纪检监察机构改革。2025年9月底前,推进县级纪检监察机构优化调整,综合考虑监督性质、监督监察对象数量等因素,对县纪派驻机构联系范围进行调整,确保监督数量、体量基本一致,推动编制资源向机关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切实解决“一人室、一人组”问题,确保县纪委监委机关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的内设机构编制数量占比不低于内设机构编制总数的60%。
(五)推进县属国有企业监督全覆盖。2025年,结合全县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县属国有企业情况,起草《黄陵县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设置方案》和《关于调整纪检监察室监督部门单位和联系镇(街道)、派驻机构及驻黄单位的通知》,积极推进县纪委监委对县属国有企业监督全覆盖。
(六)统筹建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持续做好空编补员工作,进一步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准入机制,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相关规定,注重从政治品质、能力素质、品行作风、社会交往、家庭背景等方面细化标准,坚决防止不符合要求的人员进入纪检监察队伍。要综合运用考试录用、公开选调、择优调任等方式,重点补充具有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党建、法律、金融、经济、财会、审计、信息技术等专业背景或工作经历的干部,确保县纪委监委空编率动态保持在5%以下。进一步加强镇街纪检监察队伍建设,2025年底,全县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配备具有监督执纪执法相关工作经历或法律、财会、审计、金融、信息化等专业背景的人员占比达到50%以上。
四、建强领导班子
(七)加强正职人选储备。2025年,分级开展系统内优秀干部专题调研,对县纪委监委机关室部主任,派驻机构负责人,巡察组组长、副组长,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等重要岗位干部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及时发现和储备优秀干部。关注曾在系统内任职、后交流到系统外的干部。对系统外适宜人选,视情商党委组织部门和相关单位,抽调参加重要专案、巡视巡察、集中整治等工作,近距离观察了解,适时调入系统内培养。
(八)优化领导班子结构。2025年,对照中央纪委《队伍建设意见》和《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和省市纪委监委要求,换届前,配合县委选配35岁左右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推动县级纪委监委在同一班子任职超过10年的干部在系统内外交流。根据市纪委要求,力争在年底实现县纪委副书记易地交流。
(九)改进考核评价机制。2025年,结合本年度派驻机构改革实际,根据市纪委要求,制定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考核办法,不断优化考核流程,完善指标体系。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沟通联系,及时了解掌握镇(街)纪委(纪工委)书记年度考核情况,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五、开展实战大练兵
(十)开展综合岗位干部实战练兵。2025年,由组织部负责商有关室部制定委机关综合室部实战练兵工作计划,积极推动综合室部无执纪审查经历干部参与办案工作。委机关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党风室、审理室、信访室、案管室等和县委巡察办,分别对应第一至第七纪检监察室等7个部门,开展一对一结对实战练兵。从2025年开始,每年至少安排1名综合岗位干部参与留置案件查办,每次不少于3个月,到2027年底实现综合岗位干部全部具有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经历。
(十一)统筹安排新进人员和派驻机构干部开展实战轮训。2025年,县级纪检监察机构新进年轻干部在入职三个月内,由组织部(宣传部)统一安排有序参与案件查办和巡视巡察工作,办案组、巡察组实行以老带新结对指导;由组织部负责,从2025年开始,至少要安排3名派驻机构干部参与留置案件查办工作,重点应参与一线工作特别是与主要对象谈话、重要取证和证据审核等工作,每期轮训不少于3个月,到2027年底,实现全覆盖。
(十二)实施全员培养计划。2025年开始,县纪委监委实施全员办案模式,制定详细工作规划,有序安排委机关、派驻机构和巡察机构干部参与案件查办,重点安排参与留置案件查办,到2027年底,实现每名纪检监察干部均有监督执纪执法工作经历;要进一步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从2025年开始,对系统内经历单一、在同一岗位工作超过5年的人选,有序在系统内实施轮岗锻炼,多岗位锻炼干部。力争到2027年底,实现轮岗全覆盖。
六、推动提升案件质量
(十三)培养办案骨干力量。县纪委监委履行监督检查审查调查职能的内设机构要以培养骨干办案力量为目标,在2027年底前,在主要对象谈话、带队初核和外查、牵头证据审核等关键岗位上,培养储备至少2名骨干。案件监督管理室和审理室每年要分别组织开展办案标兵、精品案件评选活动,分层分类建立办案骨干人才库,完善人才统筹使用和支持保障机制。组织部要进一步加大信息化专业人才培养和引进力度,每年拿出一定比例招录指标,面向高校和社会各领域选拔优秀信息技术人才,推动信息技术深度融入纪检监察各项业务。
(十四)坚守安全办案底线。县级纪委监委对镇街纪检监察机构的办案安全检查每年至少覆盖2次,县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对办案安全情况自查自纠、抓好整改,对责任不落实的严肃问责。案件监督管理室要进一步修订完善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安全手册,督促落实安全首课、领导首谈等制度。常态化开展办案安全警示教育,强化办案安全事故、事件案例通报,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
(十五)深化业务培训。2025年,每年至少举办1次“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培训”,举办监检法同堂培训。县纪委监委每年至少开发储备5门“精品课程”,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内推广使用。加强师资库建设,与省市纪委、省市县党校、国内知名高校等单位沟通协作,筛选理论素养高、专业能力强、授课效果好的老师,分类纳入黄陵县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师资库,精准培养、定期更新,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结构合理的专兼职师资队伍。
七、落实严管厚爱
(十六)加强内部监督管理。由组织部(宣传部)负责,对近年来特别是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期间制定修订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行为规范执行情况进行整理。常态化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违规饮酒问题专项检查,严查严治背后的风腐问题。强化对新提拔干部、年轻干部、关键岗位干部等重点群体的管理,开展对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情况的监督检查、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对纪检监察干部违规办案、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等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对违反相关规定者,严肃追责问责,对不适宜在纪检监察系统工作的坚决调离。
(十七)完善内部权力制约机制。组织部(宣传部)加强与审理室、信访室、案管室、机关党支部和巡察机构等部门的协调联动,推动内部监督形成合力。2026年,待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监督执纪执法重点岗位权力清单、风险清单、负面清单出台后,及时制定配套制度和落实措施,推动完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
(十八)严防“灯下黑”。紧盯“关键少数”、执纪执法权运行重点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等,严肃查处执纪违纪、执法违法典型案件。分级分类强化警示教育,通过印发教训警示通报,编发案例剖析材料,在初任培训、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进修培训等重要班次中,将纪律教育、警示教育作为必修课程。
(十九)推动能上能下。组织部(宣传部)每年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分析研判,对工作不称职、存在不托底问题、群众口碑差以及因工作失职造成严重后果、恶劣影响的干部,及时调整职务或调离纪检监察系统。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旗帜鲜明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消除影响;开展受处分处理干部跟踪回访,对确有悔改表现、工作实绩突出的,及时使用。
(二十)做实关心关爱。进一步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关心关爱力度,特别是对长期外出办案、家庭困难、两地分居、子女入学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及时了解掌握,建立台账,帮助困难干部职工消除后顾之忧。
八、加强组织领导
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组织建设工作在县纪委常委会领导下,由县纪委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案管室、审理室、机关党支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其他各室部配合,结合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若干措施》(黄纪办〔2025〕14号)文件,一体推进、一体落实。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构要及时向党委汇报中省市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工作要求和重大部署、重要会议、重点工作,提请党委研究组织、编制等方面工作,争取更大支持,确保组织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