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不是为了惩处,而是通过惩处来挽救人、警醒人。要本着对别人负责,对自己负责的态度审慎办好每一起案件,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他人的人生”。这是3月14日上午,延安市纪委监委第六审查调查室副主任李昂受邀参加黄陵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的一段话。
3月14至3月16日,黄陵县纪委监委举办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培训班。本次培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与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紧密结合,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不断历练斗争本领、强化自身建设,在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教育整顿成果上见行动、求实效。
三天的培训主题鲜明、内容丰富、研学结合、务实管用。邀请陕西省委党校教授,市纪委监委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业务骨干,委机关分管党风政风监督工作相关领导,为大家传经验、教方法、授技巧、解迷津。授课内容涵盖党的政治理论、执纪执法工作实务、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等内容,回答了新时代纪检监察机关“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等基本问题,既有理论的高度和情感的温度,又有法规的厚度及实践的深度,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可操作性。
培训期间,除了“请进来”授课,“零距离”指导,还设置交流研讨等环节,19名参训学员带着自己的心得和体会走上讲台,联系实际思考,分享收获感悟,探讨交流2024年纪检监察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切实把“学到的工作方法”转化为“解决问题的实践本领”。
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培训,思想受到了浸润、站位实现了提升、理论水平得到了提高,工作思维和理念也有了转变,增强了干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为做好本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奠定坚实基础。在今后的工作中,将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日常监督执纪执法的具体行动,全面提升纪检监察工作的整体水平,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建设黄陵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