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推进“三化”建设
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关于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工作的调研报告
中共黄陵县纪委 黄陵县监委
(2021年8月)
按照市纪委监委调研工作安排,黄陵县纪委监委围绕持续推进“三化”建设,不断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主题,组成调研组,深入5个镇纪委、1个街道纪工委、12个内设科室和3个下属事业单位,采取查阅资料、分析案卷、深入走访、征求意见、面对面座谈等形式开展调研。在认真总结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实践及取得成效基础上,查找存在问题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综合分析研判,同时有针对性提出改进的对策建议,形成调研报告如下。
一、基本现状
(一)配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有力推进
1.设施建设到位。按照市纪委监委信访办公、来访接待场所分设及谈话室设置要求和建设标准,在委机关一楼建成群众来访接待室1间、标准化谈话室3间、同志式谈话室2间,配齐保密柜、电脑及监控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管理和使用制度并上墙。2021年,县纪委监委进行新业务楼维修改造,严格按照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标准执行,一楼主要是办案区,设标准化谈话室6间,同志式谈话室4间,信访接待区设有3间,实现访办分离,同时设置医疗室、值班室及监控系统等,并对弱电系统进行提前设计,预留线路,以便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更新。二楼设有指挥控制室、案情分析室、办公室。同时,严格执行办公用房相关标准,满足办公需求。三楼设有视频会议室、常委会议室、办公室和廉政展示区,主要用于会议商讨和办公。四楼设有办公室和廉政展示区,五楼设有多功能厅,主要用于召开纪检监察系统大型会议。2021年,县纪委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建成一般谈话室1间,其余7个派驻机构均未单独设立一般谈话室。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进一步规范设置信访举报箱和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栏。全县6个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公基础设施和谈话室均如期完成建设任务,达到省市县要求。2021年以来,使用标准化谈话室207次。
2.保障力度加大。工作经费全额纳入县财政予以保障,各派驻机构工作经费由驻在部门统一保障,委机关及派驻机构在编在岗93人全部享受办案人员补贴。委机关有执纪执法车辆8辆,能满足审查调查工作需要。
3.信息化建设健全。委机关12个内设室部都已配备内网电脑,涉密终端无跨楼宇接入问题。建成应用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各类文件收发便捷。建成检举举报平台,在委机关各业务室部署检举举报处置子平台、派驻机构及镇(街道)纪委(纪工委)部署平台基层版。积极推动监察对象信息采集系统的使用,全县共有10028名监察对象信息录入系统;目前已经实现6个镇(街道)纪检监察外网全覆盖。
4.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基本完成。加强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出台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明确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不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以外的工作。建立健全对派驻监察组的工作指导、管理监督、考核评价和综合协调等制度,做到有牌子、有固定办公场所、有谈话室和必要办公办案设备,工作经费和纪检监察工作津贴纳入年度财政预算。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于2018年1月成立黄陵县监察委员会。狠抓纪检监察机关机构改革,于2014年7月、2017年11月完成两轮“三转”内设机构改革任务,机关内设机构12个;把人员力量向监督执纪执法一线倾斜,6个纪检监察室人员分别不少于4人、其他室分别不少于3人。推进派驻机构改革,于2019年9月成立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向6个镇(街道)派出监察组。2021年8个纪检监察组组长均担任驻在部门党委(党组)委员(成员)。加强对派驻机构直接领导,理顺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关系。严格落实“三为主一报告”制度,精准把握监察权限,依法履行职责。抓好巡察机构改革,成立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一办四组”。
(二)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
1.规范文书、档案、保密工作。建立文书档案归类管理相关制度,下发《关于规范县级纪检监察机关公文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和派驻机构参照执行。及时调整委机关保密及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单位保密要害部门、岗位和人员,完善定密程序、涉密文件管理等相关规定。
2.严格日常监督和管理。制定《关于调整县纪委常委包抓镇办及各纪检监察室监督部门单位等工作的通知》《关于建立派驻纪检监察组与授权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的意见》,明确纪检监察室承担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两项职能,确定日常联系监督单位(部门),实现监督全覆盖。不断完善干部廉政档案,建立全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900份,建档率达96.86%。今年以来共出具廉政意见回复2359人次,否定性意见61人次,其中在干部选拔任用方面否定2人次。
3.加强案件线索监督管理。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规范检举控告接收、受理、办理、处置程序,做好实名举报回复反馈,3次为受到不实反应干部澄清正名。制定信访首问责任制、信访举报注意事项等信访举报相关制度和常见问题模板9个。推行以“便民信访、阳光信访、服务信访、开放信访、高效信访”为内容的“五个信访”,用心用情做好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出台《案件线索“三类三色”动态管理办法》,有效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和效率。截止2021年7月,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接收信访举报45件次,同比增长40.62%。处置反映问题线索286件,同比增长71.26%。
4.严格执纪执法程序。参照市纪委监委机关执纪执法文书模板,规范案件审理、谈话函询、初步核实、立案审批、审查调查等工作程序。下发《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办案协作区制度实施办法》,全面推行办案协作区制度。高度重视执纪审查安全工作,下发《关于加强“走读式”谈话安全工作的通知》,印发《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安全手册》。编发“三化”建设相关汇编6册,连同市纪委监委编发的6册汇编一并下发至委机关各室部、派驻机构及镇(街道)纪委(纪工委)。
5.狠抓执纪审查工作。县纪委监委建立办案协作区3个,开展提级办案16次,2021年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112件,同比增长28.74%;结案112件,同比增长28.74%;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3人,同比增长29.89%,其中查处乡科级干部17人,同比增长21.43%。给予组织措施89人,同比下降34.56%。
6.全力推进各类专项整治。2021年以来,县纪委监委统筹推进“9+2”专项整治,查处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及矿产开发问题2起,处分2人;查处停车收费问题1起,处分3人、移送司法1人;查处重复领取养老保险金问题1起,处分1人;查处教育领域问题1起,实施“第一种形态”1人;查处营商环境问题2起、处分2人;全市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以来,黄陵县累计自查排查281个单位9891人次,发现“吃空饷”问题57人,目前已返岗45人,退休1人,主动辞职10人(已下编5人,正在下编2人,正向人社局书面申请辞职3人),辞退1人,给予批评教育22人,正在核查“吃空饷”问题26人(包含已辞职下编2人、辞职1人)。对四名单位负责人停职检查,印发《通报》两期。收缴资金246.65万元元,其中缴入违纪资金专户70.81万元元,国库直接扣缴175.84万元。
7.扎实开展政治巡察。完成县第六轮巡察工作,实现了本届县委巡察全覆盖,目前正在进行巡察反馈、问题及线索梳理移交工作,本轮巡察共发现问题 98 个、问题线索5件。督促被巡察单位对发现的问题按期高质量完成整改。制定《落实县委<关于落实省委第十二巡视组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方案>的实施方案》,将问题细化分解为41项,制定整改措施108条,督促各牵头和落实单位主动认领整改任务,从严从实整改,23个问题已整改到位,18个问题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三)锻造过硬队伍,专业化建设成效明显
1.突出政治建设。县纪委监委坚持周一例会、中心组学习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按要求开展“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主题党日等。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常态化开展模范机关创建活动。
2.加强队伍建设。出台《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规定》,2019年招录公务员5名;2020年招录公务员3名;2021年新调入公务员2名,新招录公务员3名,年龄均在35岁以下。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办共有编制112个(委机关行政38个,事业30个,派驻纪检组31个,巡察办13个),实有在编干部共104人(委机关行政38人,事业29人,派驻纪检组26人,巡察办11人),纪检监察系统(含巡察办)空编率为7.14%,纪检监察机关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空编率为6%。
3.明确专责要求。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工作职责的通知》,明确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聚焦主责主业,只分管辖区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店头镇、隆坊镇纪委及桥山街道纪工委、监察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少于3名,双龙镇、阿党镇及田庄镇纪委、监察组配备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不少于2名。并专司纪检监察工作,干部任免、考察需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目前各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已按照要求落实到位。
4.强化学习培训。2021年以来,1名干部参加省纪委监委业务培训,19名干部分批参加市纪委监委业务培训,组织委机关和派驻机构57名科级干部参加在县委党校举办的黄陵县科级干部轮训班;以考促学,每季度组织一次业务理论知识测试,提升学习效果;以案代训,先后选派县纪委监委19人和镇(街道)纪委(纪工委)7人参与省市纪委监委跟班学习,抽调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4人次在县纪委监委机关跟班学习。
5.编发错例通报。针对纪检监察干部在起草文件、日常公文、执纪审查文书写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定期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下发《典型错误问题通报》,列出每个案件中具体错误问题和责任人,要求干部认真学习,对照检查,围绕问题,举一反三,以达到知错即改、相互借鉴、争创一流的目的。
6.建立“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建立县纪委监委“业务学习交流”平台,及时传播交流有关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针对性强、有指导和借鉴意义的理论文章、先进经验、典型案例、业务实践和学习成果,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专业化水平。
7.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实施方案》,细化明确目标任务、具体要求、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促进党史学习教育对标推进、照单落实;为全系统党员干部配发4本必读书目,制定学习计划,采取“县纪委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机关党支部”集体学习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形式,运用多个平台开展研讨交流;安排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辅导讲课,做到边学边讲边受教育;通过县纪委常委讲党课、讨论交流体会、党史知识在线测试、开设党史学习教育专栏、党史学习走进“红色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截止目前,组织党员干部参加“爱黄陵”微信平台党史知识测试3次,增强学习成效;微信公众平台开设党史学习专栏,推送党史知识20余期;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听学新思想”红色朗诵活动,目前已推送55期;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观看党史题材电影;拍摄完成主题为“打卡革命元素 讲好廉政龙乡”打卡红色元素微视频。
(四)强化督查整改,推动“三化”建设提质增效
1.加强协作配合。严格对照市县纪委监委“三化”建设台账,由委机关相关室部和镇(街道)纪检监察机构按要求、按时限实施,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委机关各室部加强与市纪委监委各对应室部联系沟通,及时协调解决“三化”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对工作中的具体日常问题在不违反保密等规定前提下,充分应用QQ群、微信群等信息化手段完成,精简文件、会议,节约成本,提高办事效率。
2.加强督导考核。组成专项检查组,多次深入各镇(街道)纪委(纪工委)、各派驻机构及县纪委监委各室部,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等方式,对“三化”建设任务进展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将“三化”建设工作纳入对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追赶超越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委机关各室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推进措施得力、工作效果明显的予以表扬,对领导不重视、工作滞后,影响我县“三化”建设整体工作开展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弄虚作假、瞒报谎报、降低标准实施、落实不严不细的,从严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确保全县“三化”建设扎实开展。
二、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问题
通过调研,发现当前黄陵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亟待解决。
(一)开展监督工作探索不够
派驻机构在日常监督中“探头”作用和派驻机构“派”的权威、“驻”的优势发挥不够,同时与机关各纪检监察室的室组联动机制不够完善,未真正形成监督执纪工作合力;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片面性、工作依赖性问题较为突出,监督工作依赖调阅资料、查看现场等直接感观,个人思考探索、研判能力不强,开展监督工作手段不多、措施不力,主动出击发力点不精准。
(二)工作规范化程度有待提升
开展“三化”建设以来,通过集中轮训、视频教学等方式强化干部工作规范,取得显著成效,但学习内容转换使用效率不高,纪检监察干部对新时代纪检监察业务知识学习掌握得还不深不透,还不能完全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要求开展工作,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定性量纪等工作中小错误和问题依然多发频出、能力有待提高,特别是在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存在能力不足、本领恐慌现象,与高质量标准差距较大。
(三)专业化水平整体推进不平衡
干部培训针对性不强,镇办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较大,培训重点不突出,全员培训时间短,系统培训较少,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关与县纪委监委机关干部业务水平呈“台阶化”差距。2019年6月以来,派驻机构参加省纪委3天以上培训3人次,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省纪委3天以上培训3人次。
(四)干部队伍专业结构不合理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存在年龄老化、专业人才短缺等问题。县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全体干部中30岁以下干部仅6人,占干部总数6.8%,其中法律、会计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仅19人,仅占21%;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流动性太大,专职干部少,其中法律、会计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业毕业的更是少之又少。
三、对策和建议
(一)提升党性修养
始终牢记自身的职责和使命,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能力提升,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建设,深入开展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把教育成果不断转化为坚定理想信念、砥砺党性心性、忠诚履职尽责的思想自觉和实际行动,切实解决不愿履职、不敢监督的心理顾虑,练就过硬的本领和政治品质,更好履行监督的政治责任。
(二)统筹各方监督力量
进一步厘清县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的监督职能清单,明确各自监督范围和重点,深化内部协作,优化整合力量,精减监督检查频次,实行“统一领导、全面覆盖、互通联系、人员共用、合作协办”的监督模式,有效整合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等不同层面的监督力量,采取交叉互查、重点督查、专项巡察等多种方式,健全“室组”联合监督和“县乡”联合办案制度,推动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和乡镇纪检监察机构上下联动、上下贯通,推进纪检监察与巡视巡察、组织、审计等监督融合贯通,形成互为支撑、协同运行的工作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作用,把党内监督、国家监察同人大监督、政协监督、司法监督、民主监督、职能监督及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组织协调、日常沟通、线索移送等一体日常化监督网络,协同推进监督检查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优化案件质量
做好案件统计分析,呈现办案成绩,分析办案趋势,把握办案力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有效参考;持续通报曝光典型案件,增强震慑、传导压力;建立健全年终考核制度,签订目标责任书,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和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年度考核,以考核促进高效办案、积极主动办案,倒逼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规范化。
(四)提高专业水平
以开展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提升年为契机,持续监督各镇(街道)纪检监察机关《关于进一步明确镇(街道)纪委(纪工委)书记(监察组组长)工作职责的通知》落实情况,保证镇(街道)纪委(纪工委)纪检专干的稳定性;加强各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优化年龄、专业结构,注重政治品质和个人修养,各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任免、调整、考察要征求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意见;严格按照《纪检监察干部资格准入规定》进行干部招录工作,加大干部招录力度,配齐配强干部力量,继续落实法律、会计等与纪检监察工作相关专业的专业人才招聘;持续做实干部业务轮训工作,丰富培训学习方式,采取跟班实践学习、以案代训、外出培训等形式,不断提升干部理论和实践操作能力,促进干部专业化水平整体提升;深化分级分类全员培训,特别要加强镇(街道)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在不影响日常工作的前提下,进行党风政风、执纪监督、执纪审查等各项工作的系统培训,拉长培训时间,丰富培训形式,建设业务专精的干部队伍;加大纪检监察干部内部轮岗力度,建立委机关和派驻机构干部轮岗机制,全面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素质,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浓厚氛围。
(五)从严管理队伍
认真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持续整治“灯下黑”,定期排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坚决查处滥用职权、干预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