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黄陵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案件质量自查评查”活动为契机,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能力短板,认真落实2月18日和4月24日省市案件质量推进会议要求,立足审调工作实际,多措并举提升案件质量。
一是在“学”上下功夫。通过常委扩大会、支部会、周例会等经常性组织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学习中省市纪委监委对案件质量工作的要求,加强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案件质量评查标准及计分细则》和省纪委印发的《县镇两级审查调查模拟卷》及相关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引导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提升案件质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牢记案件质量事关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事关党纪国法的严肃性的重要意义。
二是在“审”上用实招。在审理工作中,落实和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审调组成员工作责任,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工作分析会,重点复杂案件研讨会,形成了查办案件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由审理室牵头,制定印发了《黄陵县提升案件质量工作指引》(一)、(二)、(三),从案件立卷、程序手续、事实证据等方面进行规范指导。县纪委常委会在审议案件时,在充分听取审理、审调和常委会班子成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集体表决,提升了常委会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2025年1月至4月,共审理自办案件2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1人,其中,补证6件,退查1件。
三是在“严”上见实效。按照“乡案县审”规定,严格要求各乡镇纪委规范案件办理程序,落实由联系乡镇的纪检监察室审核把关后,再由审理室全面审核把关制度。采取随机抽查、监督检查、质量评查等方式,重点对乡镇案件在违纪事实、定性处理、适用条款等方面提出明确意见,让乡镇纪委牢固树立程序和实体
并重的办案理念,切实提高乡镇审理案件规范化水平,确保乡镇案件质量。2025年1月至4月,黄陵县纪委审理室共协审乡镇案件2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5人,发现并整改案件质量问题8条。
黄陵县:精查细究提质效 严评细审筑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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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11/21 09: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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