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监察委员会

黄陵县:“四个强化”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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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5/11/25 09:1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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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陵县纪委监委紧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部署,以硬件升级、制度落实、监督管理、严审细究“四个强化”为抓手,全力提升案件查办质效。
    强化硬件升级,确保场所运行“零漏洞”。立足县域办案实际,科学规划谈话区域,建成6个标准谈话室、2个“同志式”谈话室,并配套建设监控室、案情分析室、医务室、财物保管室等4个功能区。严格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规范使用”原则,全面提升谈话场所智能化水平,配备一体化智能监控系统和高清摄录设备,实现谈话全程音视频同步记录;严格按照保存期限要求扩容录音录像存储设备,确保“走读式”谈话全过程监管无盲区,为案件查办提供硬件保障和技术支撑。
    强化制度落实,确保案件查办“零风险”。制定完善 《办案安全责任制度》《谈话场所医疗保障制度》等10余项规章制度,细化谈话审批、人员接送、风险评估、心理疏导、责任追究等全流程管理要求。建立“一案一研判、一人一评估”机制,对谈话对象健康状况、心理动态、安全隐患进行动态评估研判;实行“双人双岗”值班制度,明确谈话人员、安全员、医护人员职责,确保办案工作环环相扣、规范有序,从制度层面筑牢安全防线。
    强化监督管理,确保安全隐患“零留存”。成立由案件监督管理室牵头的专项检查组,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方式,对落实安全文明办案要求、程序审批、场所设施设备使用、医疗保障配备等重点环节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建立问题台账,实行“发现问题一限期整改一复核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对整改不力的科室及相关责任人实施约谈通报。今年以来,累计开展规范办案行为检查12次,发现并整改问题14项,切实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为安全文明办案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化严审细究,确保案件质量“零偏差”。压实办案责任,明确分管领导、主管领导和审查调查组成员职责,定期召开案件质量分析会和重点复杂案件研讨会,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制定印发《黄陵县提升案件质量工作指引》(一、二、三),从案件立卷、程序手续、事实证据等方面强化规范指导;县纪委常委会审议案件时,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基础上集体表决,提升决策科学性和民主性。同时严格落实“乡案县审”制度,通过联系乡镇的纪检监察室和县审理室“双重审核”把关、随机抽查评查等方式,规范乡镇案件办理,推动牢固树立依纪依法依规办案的理念。今年上半年,共审理自办案件52 件、给子党纪政务处分63人,其中,补证10件、退查3件;协审乡镇案件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5人,发现并整改乡镇案件质量问题13条,通过一系列扎实举措,以高质量审理工作有力助推案件查办质效全面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