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座谈会召开后,按照会议部署的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要求,黄陵县高度重视,迅速行动,采取有效措施,扎实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确保整改任务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及时研究部署。县纪委第一时间将市纪委座谈会精神及“以案促改”整改任务要求向县委常委会作专题汇报,引起县委高度重视。县委常委会就“以案促改”工作进行认真讨论研究,提出推进市委“以案促改”整改方案落实的具体举措。县纪委迅速召开全体干部会议,全面传达市纪委座谈会精神,集中学习省委常委、纪委书记王兴宁同志和市纪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曹远勃同志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提出把“以案促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全县各级党组织切实抓好“以案促改”各项工作,特别是专题学习、警示教育、认真整改三方面工作,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细化任务措施。县委相继印发《< 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 关于切实抓好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整改措施>的通知》《< 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专题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就 落实“以案促改”整改、警示教育等任务进行细化,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单位严格对标文件,按要求、按时限,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县纪委先后下发《关于印发< 黄陵县脱贫攻坚“回头看”暨问题整改工作方案中涉及纪委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 延安市2018年度脱贫攻坚自查问题中涉及纪委问题的整改方案>的通知》,分别就中省反馈和市级检查发现脱贫攻坚方面问题的整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明确委机关负责领导和承办科室,进一步夯实了责任;同时下发《关于在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中落实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任务的紧急通知》,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单位结合全县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部署安排,于6月底前认真组织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尤其是2017年以来有主要负责人被查处的单位,以及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单位,要将“以案促改”、年度脱贫攻坚任务整改和落实作为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结合自查作风纪律方面的突出问题和被查处的问题,认真进行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原因,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举一反三、警钟长鸣。
跟进督导检查。县纪委召开常委会,专题研究“以案促改”督导检查工作,围绕市委、县委文件所列的“以案促改”28项整改任务、80条整改措施,将其逐项逐条分解细化,对涉及镇办及部门单位的任务分配到县作风纪律建设6个工作组,对涉及到县纪委的任务分配到委机关相关科室。同时要求,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督促检查,县作风纪律建设6个工作组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专项督查组要组织人员对“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召开情况,特别是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凡对民主生活会思想不重视,召开不及时、程序不规范,问题查找不准确,剖析不深刻,整改任务不落实,以及对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不彻底、图应付、搞形式、走过场的镇办、部门单位,将进行严肃追责问责。目前,全县各级各部门将“以案促改”和脱贫攻坚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最紧迫最重要的政治任务,正在结合实际,对标入座,逐项逐条抓好落实。县作风纪律建设6个工作组及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专项督查组随后将分头分片深入镇办、部门单位进行督导检查,以确保“以案促改”各项任务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