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
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黄陵高质量
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3年5月26日)
卢志华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黄陵县第十七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三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一、2022年工作回顾
2022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坚定不移惩治腐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政治监督,践行“两个维护”坚定坚决。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县纪委常委会带头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先后11次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25篇。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党的二十大提出的新思想新论断、作出的新部署新要求。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全面掌握各级党组织政治生态状况。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对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以及中央和省市县委安排部署跟进监督,紧盯贯彻落实“三新一高”、实施“十四五”规划、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情况强化监督,实现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
(二)夯实“两个责任”①,管党治党压力持续传导。县委带头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下发年度工作安排,督促各级党组织分解任务,落实落细责任。县纪委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履行主体责任和落实“五个一”②任务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定年度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要点,明确监督重点,细化监督举措,及时向20个监督责任主体下发《工作提示函》。印发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工作实施方案,通过数据对比、综合分析、量化通报,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构紧扣职责使命、奋力追赶超越。全年累计实施党内问责和监察问责5起,处分12人。对在隆康小区项目建设中履职不力的4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实施问责,对在回购源隆岭殡仪馆过程中履职不力的5名科级领导干部实施问责。
(三)深化作风治理,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紧盯元旦、春节、五一等重要假日节点,常态化高频次全覆盖开展明察暗访,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2起、处分17人,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2起、处分4人。深入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协助县委推进作风建设专项行动,累计开展督查78次、检查单位198个,现场反馈督办问题309个,查处问题13起、处分10人。
(四)坚决维护民利,民生领域问题有效整治。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稳步开展“8+3”专项整治,紧盯“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社会稳定、网络服务和物业服务、公务用车”等16个重点民生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查处问题89起、处分121人。扎实开展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查处问题24起、处分27人,督促各镇(街道)规范合同2596份,追缴资金3333.26万元,对履职不力的隆坊镇寺河村原党支部书记尹保印、阿党镇北村党支部书记杨世锋等33人实施责任追究。
(五)强力惩贪治腐,标本兼治不断走深走实。全年共接收信访举报65件次,处置问题线索389件,立案209件,结案208件,处分203人,实施“第一种形态”③180人次,查处乡科级领导干部30人,通报曝光377起385人。严肃查处原县粮食局局长王剑锋、县粮食购销公司原经理樊富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隆坊镇星星沟村贝尔店组组长段晓林、阿党镇阿党村护林员惠延军破坏生态环境问题,店头镇店头中学副校长马小虎、隆坊镇白村原党支部书记刘云锋侵害群众利益问题,双龙镇派出所民警石永红疫情期间利用职权牟利等问题,将县人民医院门诊收费室原收费员刘婷涉嫌挪用公款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持续深化以案促改,筛选21起典型案例在全县12个党委(党工委)开展警示教育。累计回复党风廉政意见1684人次,提出否定性意见15人次。大力开展清廉黄陵建设,创建示范点8个,带动清廉建设扎实有效推进。
(六)突出政治定位,巡察监督利剑更显锋芒。制定十七届县委五年巡察工作规划,扎实开展十七届县委第一、二轮巡察工作,对8个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其中第一轮向被巡察单位反馈问题109个,已整改105个,4个正在整改中;巡察移交问题线索23件,立案2件,处分2人,了结7件,正在办理14件。第二轮现场巡察工作已结束,正在筹备领导小组汇报会和启动第三轮巡察工作。建立县委巡察办与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信访局)协作配合机制,协助县委制定《关于听取巡察工作汇报的办法》等制度,不断促进巡察工作规范化。
(七)锤炼严实作风,队伍能力素质稳步提升。持续开展全员培训,先后选派26人次参与省市纪委监委案件查办工作。认真贯彻省纪委监委有关县(区)工作规范运行要求,印发规范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10项制度,制定信访件办理清单等10个工作清单,建立具备廉情预警功能的科级干部电子廉政档案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进工作规范化。聘请17名特约监察员,扎紧外部监督网。顺利完成县监委首次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为期一年的纪律作风整顿,出台“十条禁令”,查摆整改问题376个,处分正科级纪检监察干部2人。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对政治监督内涵要求把握不准,仍然存在监督不聚焦、不精准等问题;一些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反腐败工作还需持续用力,“三不腐”④一体推进、贯通融合还有待加强; 纠“四风”⑤树新风还需抓实抓细,特权思想、特权行为依然存在,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尚未有效根除; 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斗争精神不足、专业素养不强,甚至执纪违纪、执法违法,等等。对此,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2023年主要工作
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以高质量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黄陵实践的破题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及县委十七届五次全会部署要求,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和延安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化清廉黄陵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持续抓实政治监督,更加自觉践行“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根本的是围绕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强化监督、保障落实。一要明确监督任务。把坚持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落实到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政治巡察、追责问责全过程,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自觉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完善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和对延安的重要指示批示、回信寄语等长效机制,健全学习部署、推进落实、台账管理、发现问题、查处问责、“回头看”工作闭环,确保件件落地、事事见效。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决防止和解决“七个有之”⑥问题。二要聚焦监督重点。牢牢把握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这条主线,紧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部署新要求,强化对各级党组织贯彻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违反和破坏党内法规制度的行为。聚焦落实“三新一高”等重大战略,紧盯推动创新驱动发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保障和改善民生、生态环境保护、防范重大风险等重点工作做实监督,紧扣开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营商环境突破年、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等重要活动跟进监督,督促各级各部门细化举措、压实责任、一体落实。三要增强监督质效。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关心、党中央关注和省市县委安排的重点工作任务,夯实落实举措、强化责任担当,打通贯彻执行中的堵点淤点难点。盯住重要岗位、关键环节的重点人和事,及时发现和纠治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做选择、搞变通、喊口号、落实差等问题。把监督融入重要政策举措、重大项目任务制定和落实之中,从工作、管理、责任问题中透视政治、腐败、作风问题,完善对标对表、纠正偏差、督查问责、跟进落实工作机制,以强有力监督推动各项政策落地见效。
(二)持续健全监督体系,不断释放治理腐败效能。纪委监委作为党内监督专责机关,必须牢牢守住监督第一职责、首要职责。一要压紧压实责任。认真贯彻执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⑦。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定期梳理提请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的事项清单,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通报党风廉政情况、监督推动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督促职能部门落实监管职责,严格执行责任清单、约谈提醒、履责报告等制度,健全各负其责、统一协调的管党治党责任格局。二要完善监督体系。健全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律检查机关专责监督、党的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党的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民主监督的工作格局。完善纪检监察专责监督体系,促进“四项监督”⑧有机衔接、贯通协同,做实日常监督,深化专项监督,完善基层监督。统筹县镇监督力量,促进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有效衔接。坚持把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统一起来,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落实上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书记谈话制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严于律己、严负其责、严管所辖。三要精准规范问责。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综合运用考核评价、调研督导、政治巡察、以案促改、指导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督促整改,对落实不力的从严追责问责。准确把握问责情形和容错免责标准要求,坚决防止问责简单泛化。建立健全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回访教育常态化机制,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推动精准问责与深化治理、促进发展相融合。
(三)持续深化政治体检,充分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巡察是政治巡察,本质上是政治监督。一要坚守政治巡察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把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回延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情况作为重中之重,推动严的要求贯穿政治巡察全过程各环节。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和巡察“回头看”。优化巡察工作流程,探索建立巡察监督质量评估机制,提高精准发现问题、如实报告问题、推动解决问题的能力。二要加强巡察联动协作。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巡视巡察上下联动的意见和省市工作要求,加强同上级巡察机构的密切配合。加强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和派驻机构协调协作,做好情况通报、巡中沟通、线索移交、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工作。推动巡察工作向基层延伸,全面提高对村(社区)巡察质量。加强巡察工作信息化、队伍专业化建设,促进巡察工作提质增效。三要做实做细巡察整改。完善巡察反馈工作机制,坚持集中反馈和“一对一”反馈相结合,压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一体推动解决新发现问题和以往巡察整改不到位问题。健全巡察整改工作机制,强化统筹协调、跟踪督促和汇总分析,有效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在整改中的职能作用。探索建立巡察建议工作机制,规范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更好堵塞漏洞、推动改革、促进发展。
(四)持续纠治“四风”顽疾,坚定不移凝聚发展合力。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必须坚持风腐同查,不断匡正风气、严肃党纪。一要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反复性顽固性问题,深化整治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发放津补贴、“不吃公款吃老板”、婚丧嫁娶大操大办等问题,持续纠治党员干部铺张浪费、讲究排场等陋习。紧盯改头换面、隐蔽隐性问题,严查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变着法子“吃空函”、收受高档烟酒等问题,着力查处“四风”背后的利益输送、权钱交易问题。坚持反“四风”、反腐败、反特权统筹推进,健全从快从严处理、通报曝光等工作机制,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信号。二要靶向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重点查处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应付、冷硬横推等玩忽职守不作为,不尊重规律、不尊重客观实际和群众需求随意乱决策、盲目决策、违规决策等任性用权乱作为,着力纠治数据造假、违反财经纪律、加重基层负担行为。对普遍发生、反复出现的问题深挖根源、精准纠治。以开展干部作风能力提升年活动为契机,贯通学习教育、查纠整改、完善提升,巩固拓展作风建设专项行动成果,促使党员干部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三要重拳惩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加强对乡村振兴中政策落实、工程项目、资金使用等情况的监督,持续巩固农村(社区)集体“三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成效,开展乡村振兴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聚焦就业创业、教育医疗、养老社保、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等领域,严肃查处贪污侵占、截留挪用、虚报冒领、吃拿卡要等行为。加大对“村霸”“街霸”“矿霸”等整治力度,严查黑恶案件背后腐败和“保护伞”,推动打伞破网常态化机制化。健全完善“吃空饷”专项治理“回头看”常态化体制机制。开展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物业管理领域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强化行业监管。
(五)持续加强纪律建设,加快推进清廉建设步伐。纪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一要加强纪律教育。压实各级党组织纪律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党校和各级党委(党组)把党章党规党纪教育作为必修课,重视年轻领导干部纪律教育,强化党员干部纪律意识、规矩意识。以“学党章、悟思想、强党性、善作为”为主题,贯通纪律教育、党性教育和红色革命教育,开展好第六个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深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坚持教育帮助被查处干部写好忏悔书,探索领导干部任前集体观看警示教育片,深入开展行业领域典型案件警示教育。二要强化执纪监督。精准运用“四种形态”,综合运用谈话函询、约谈提醒等方式咬耳扯袖、红脸出汗,做细做实对党员干部的经常性监督。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⑨要求,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持续做好澄清正名工作。三要建设清廉黄陵。把清廉建设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正风肃纪反腐全过程,与区域特点、部门职能相结合,统筹年度任务和工作措施,形成系统抓、具体抓、上下联动一起抓的工作合力。加强廉洁文化阵地建设,挖掘黄陵历史文化中的清廉元素,弘扬优良家教家风,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
(六)持续推进“三不腐”,全面巩固反腐败斗争成果。反腐没有完成时,必须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继续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一要保持惩治腐败强大震慑。聚焦重点问题,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坚决治理政商勾连破坏政治生态和经济发展环境问题,严厉惩治群众身边“蝇贪”。聚焦重点领域,深化整治工程建设、矿产资源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聚焦重点对象,坚决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胆大妄为,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领导干部。二要提高案件查办质量。完善问题线索集中研判制度,精准处置巡察、环保督察、审计、统计等有关部门移交的重点问题线索。坚持委领导主持线索研判会、开展首场谈话、靠前驻点指挥,加强对查办案件的领导指导。实行“一案一书三报告”⑩制度,完善常态化、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坚持安全文明办案,抓好“走读式”谈话安全。三要健全防治腐败滋生蔓延的体制机制。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运用“全周期管理”方式,从典型案件中剖析监管漏洞、制度短板、廉政风险,提升纪检监察建议质量。督促发案单位深刻剖析,抓好专题学习、警示教育,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推动以案促改常态长效。督促健全行业部门内部监管体系,强化对政策制定、决策程序、审批监管、执法司法等关键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七)持续发力“三项改革”11,充分释放体制机制活力。实现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必须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加强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一要加强对下领导指导。健全统筹推进“三项改革”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关键环节,加强对下级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认真落实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监委领导为主要求,督促下级纪检监察机构落实重要情况请示报告制度。持续巩固工作规范化成果,认真落实省纪委监委工作指引,健全完善工作规范制度。紧盯本级管理干部加大案件查办力度,落实查审分离、镇案县审等要求,推动基层业务工作质量提升。二要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深入落实派驻机构工作规则,加强县纪委监委对各派驻机构的领导。规范派驻机构组织设置、工作职责、履职程序、管理监督、后勤保障等,强化对履职情况的督导、约谈、考核。推动派驻机构紧盯驻在部门“一把手”及领导班子成员强化监督,提升监督质效。积极推进县纪委监委向县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三要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强化内部监督制约、协作配合,用好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巡察等统筹联动、协同发力的工作模式,完善办案程序衔接机制。树牢“一盘棋”思想,健全“组组”协同监督、“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构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衔接顺畅的体制机制。加强与驻黄单位纪检机构协作配合。
(八)持续强化自身建设,致力打造纪检监察铁军。打铁必须自身硬。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主动适应新时代,展现新作为,开创新局面,努力锻造堪当时代重任的高素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要锤炼坚强党性。扎实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执行重大事项、重要工作、重点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发挥县纪委常委会以上率下、示范带头作用,坚持集体学习制度,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落实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抓实委机关党支部建设,增强机关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二要抓实教育整顿。从2023年2月开始至年底,集中10个月时间开展教育整顿,加强政治教育、党性教育、法纪教育,聚焦“铸就政治忠诚、清除害群之马、健全严管体系、增强斗争本领”目标任务,严把学习教育、检视整治、巩固提升三个环节,坚持严字当头、一严到底,直面问题、动真碰硬,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强化教育纯洁思想,清理整顿纯洁组织,刀刃向内自剜腐肉,严管严治夯实责任,督促党员干部以党性立身做事,牢记“三个务必”,勇于自我革命,坚决扛起职责使命,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敢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铁军。三要打造过硬本领。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重点,用好深学习、实调研、抓落实工作机制,分级分类实施全员培训。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强化实战实训,增强做好日常监督检查、问题线索处置、运用纪法规定、开展思想政治工作能力。加快纪检监察信息化建设,推动县镇网络通、监督办案办公业务通、信息平台数据通,构建贯通全流程、全要素的数字纪检监察体系。稳妥有序开展监察官等级评定,提高纪检监察队伍专业化水平。四要坚持严管严治。健全自身权力运行机制和管理监督体系,严格落实回避、保密和登记备案等内控机制,按照组织授权、组织原则开展各项工作。加强自我监督约束,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网络行为“十严禁”,严格规范“八小时”内外言行。主动接受党内和社会各方面监督,落实监委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制度。及时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严肃查处以案谋私、跑风漏气、违规打听干预案情、失职失责等问题,坚决防治“灯下黑”。
同志们,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牢记“三个务必”12,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忠诚履职、不辱使命,不断取得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为奋进中国式现代化新征程、谱写黄陵高质量发展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注释:
①“两个责任”:党的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②“五个一”: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每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五个一”任务: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排;对分管范围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教育课;听一次所管部门单位有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汇报;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对分管范围群众反映突出的一至两个问题进行调研并提出解决措施。
③“第一种形态”:党内关系要正常化,批评和自我批评要经常开展,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其他三种形态为,第二种: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要成为大多数;第三种:对严重违纪的重处分、作出重大职务调整应当是少数;第四种: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只能是极少数。
④“三不腐”: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⑥“七个有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十八届四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指出:“一些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了自己的所谓仕途,为了自己的所谓影响力,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
⑦“一岗双责”:一个单位的领导干部应当对这个单位的业务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双重责任。
⑧“四项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
⑨“三个区分开来”:把干部在推进改革中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和错误,同明知故犯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上级尚无明确限制的探索性试验中的失误和错误,同上级明令禁止后依然我行我素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把为推动发展的无意过失,同为谋取私利的违纪违法行为区分开来。
10“一案一书三报告”制度:坚持被查处干部写好忏悔书,在案件调查结束后,案件调查组要撰写并提交《案件调查报告》《案件审理报告》《案件剖析报告》。
11“三项改革”:党的纪检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纪检监察机构改革。
12“三个务必”: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号召全党同志牢记:“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