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5日,黄陵县政法委召开会议认真传达学习县纪委关于“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相关文件精神,深入动员、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了活动主题、时间安排、活动内容和总体要求。
截至目前,县政法委已经开始扎实开展“五个一”活动系列活动,相继组织开展了“平安就是最大民生”、“服务就是促进发展”、“作风就是党风政风”三项主题教育活动;于7月17日例会组织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并撰写心得体会17篇,力争通过开展“五个一”系列活动,促使党员干部队伍纪律观念不断增强、工作作风持续转变、工作效能不断提升。
公安局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黄陵县公安局关于在全局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按支部开展此项工作,召开党员部署会12次;系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和有关廉政法规共5次;写心得体会215篇;讲纪律教育党课8次;观看警示教育片5次。
检察院为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的要求和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真正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按照中共黄陵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要求,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在全体干警中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 7月11日,检察院党组召开全院干警大会,向全体干警传达学习了县纪委《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明确了活动开展时间,同时成立了以党组书记、检察长师成明为组长的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领导小组,宣布了《黄陵县人民检察院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实施方案》。检察院党支部下发了《黄陵县人民检察院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学习参考书目》。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干警撰写了心得体会共39份,每名干警写学习笔记1万余字。7月16日组织全体干警赴红石岩监狱接受服刑人员现身说法警示教育。
县法院在活动开展期间,法院采取党组中心组学习、全院集中学习、党支部集体学习、个人自学、讨论交流等形式开展学习。
为进一步明确活动的针对性,传递学习教育主题,活动初期法院给党员领导干部发放《梁家河》读本,开展自我学习,提升全院干警的理想信念,以《梁家河》精神为引领,践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承诺。拓宽学习渠道。为强化党员干警的政治素养,传承革命先辈的光荣传统,激励干警不畏艰难、锐意进取的工作主动性,7月初法院组织干警前往富平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参观学习,通过此次参观教育学习,进一步增强法官干警党性修养,提升纪律教育活动的认识,增进爱国、爱岗、敬业感。以典型案例促活动效率。结合冯新柱案和近年来法院系统的腐败典型案件开展专题警示教育会,7月6日利用例会时间,由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李宝军同志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典型反面冯新柱案和发生在法院内部的“5.3”案件通报文件,要求全院干警思想上一定要高度重视,认真领会省法院通报文件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和岗位,认真撰写学习心得。
以专题会落实活动成效。7月19日上午,结合活动总体要求,法院召开冯新柱案“以案促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上,院党组成员各自结合近期学习的《准则》、《梁家河》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思想和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等方面进行对照检查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开展,使法官干警充分认识到“以案促改”工作的政治意义,以冯新柱案为戒、警钟长鸣,做政治上的明白人,同时彰显活动实效。
司法局制定了切合本单位业务的实际将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安排,下发至局属各单位,要求各单位按照文件认真贯彻落实。7月20日上午,贺刚全局长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学习了黄纪发{2018}12号《关于在全县开展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精神,并以《党员干部纪律教育读本》所列篇目为学习内容,重点学习了《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给全体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纪律教育党课;7月20日(星期五)组织开展专题讨论会,确定由党支部书记姜艳、副主任刘小强及各股长发言开展大讨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严守纪律。下一步,我们将严格按照活动要求,深入开展这次纪律教育宣传月活动,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讲纪律和守规矩成为全局干部的底线共识和思想自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