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监察委员会

关于对三起问责典型问题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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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1/10/08 10:04: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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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督促全县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树牢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切实扛起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问责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黄陵县店头镇集贤村原党支部书记杨新拴等因村内工程建设未招标和对村民入股资金监管失职被问责。2017年10月,经集贤村“两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由该村村民张某玲收集管理该村村民入股修建停车场资金,待公司成立后转入公司公用账户。张某玲在管理村民入股资金期间,违规挪用村民入股资金购买基金。黄陵县集贤广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在停车场工程建设中,在设备购置及工程建设时均未经过招投标相关程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2021年6月,时任集贤村党支部书记、时任集贤广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杨新拴,时任村委会主任王润生,时任监委会主任、时任集贤广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吴喜民分别因履行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不力被问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陵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孔德海等因对项目审核把关不严被问责。2013年11月至2014年6月,县土地整理交易信息中心(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开发办公室)组织审查编制、评审阿党镇5个土地增减挂钩(库底清理)项目可研报告时,未组织评审专家深入实地勘察,专家组也未提出实地勘察的建议,评审通过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县原国土资源局对该5个项目进行了上报、审批、管理。2021年6月,县原国土资源局局长孔德海和县土地整理交易信息中心原主任肖庆道因履行主体责任不力被问责,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黄陵县桥山中学原校长焦梦伟等因在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中履职不力被问责。2021年6月,在全市开展的财政供养人员“吃空饷”问题专项排查整治中,县桥山中学在自查自纠中未按规定如实上报单位不在岗人员情况,违反市纪委监委和县纪委监委有关整治要求。2021年8月,县桥山中学原校长焦梦伟和主管请销假工作副校长谢春因履行领导责任不力被问责,分别受到行政记过和行政警告处分;副校长刘革民和刘龙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上述3起典型问题,有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有的履行监督责任不力、有的履行工作职责不力、有的审核把关不严。这些问题暴露出少数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不高、缺乏强烈的责任意识。

全县各级党组织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持续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断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推动管党治党责任全面覆盖、层层传导。要强化党内监督,对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坚决问责,使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全县各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从中汲取深刻教训,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做信念坚定、遵规守纪的“明白人”。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责主业,强化政治监督,紧盯“关键少数”,坚持“一案双查”,敢于较真碰硬,对履职不力、问题频发的党组织和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问责,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烈震慑,真正发挥“问责一个、警醒一片”的警示效应,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持续释放从严管党治党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