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营造廉洁过节浓厚氛围,推动党风政风全面好转。现将查处的三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双龙镇派出所民警石永红违规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好处”问题。2021年12月2日9时,石永红在黄陵县上畛子“新冠”疫情防控检查点执勤时,发现洛川县石头镇吴家庄村三组村民刘某芳等人驾驶小轿车和甘肃省庆阳市宁县石某军驾驶工具车需驶入黄陵境内,司乘人员均无48小时核酸报告,按规定不能进入黄陵境内并予以劝返。石永红向管理服务对象索要两条香烟,因未买到香烟,收取刘某芳600元现金后予以放行。2022年2月,石永红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违纪资金已收缴。
原县粮食局局长王剑锋违规报销三公经费等问题。王剑锋任县粮食局局长期间,违规在其下属企业县粮食购销公司报销该局三公经费14.89万元,报销个人费用3060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4月,王剑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樊富强违规报销超标准接待费等问题。2013年,县粮食购销公司经理樊福强违规报销超标准接待费14507元, 2015年1月违规发放2014年春节国庆节值班费532元,其行为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2022年4月,樊富强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全县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保持政治定力,全面落实从严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锲而不舍纠正“四风”,坚决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相关配套制度,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查找漏洞,扎牢“不能”的笼子,强化“不敢”的震慑,打掉“还想”的侥幸。
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严的主基调,聚焦易发多发的违规收送红包礼金、违规吃喝、违规发放津补贴等突出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强化通报曝光,形成常态威慑。要严肃查处制度不配套、落实打折扣、走过场搞变通等问题,切实把责任逐级压实到底,确保制度执行到最未端,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不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