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陵县煤炭局按照县委《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整改方案》、《关于切实抓好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整改措施》、《以冯新柱案为鉴“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及时召开安排部署工作会议。
会上,党委副书记曹军龙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关于落实对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建议的整改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并要求各单位结合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对照检查整改,“以案促改”抓好贯彻落实。接着,大家针对此案件进行了讨论发言,深刻剖析,认真反思、汲取教训,强化廉政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党委书记、局长梁军同志强调:一要要充分认识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重大意义。二要切实落实“以案促改”精神。各单位要认真传达学习省市县关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有关精神,在思想上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将“以案促改”精神落实到每个人。三要要认清形势,以此次警示教育为契机,,对照《煤炭系统作风纪律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和《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实施方案》等文件要求,加强作风纪律,主动查找自身在工作程序、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逐项对照销号落实,从严从细抓作风效能,形成全局上下一致合力,始终保持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四要按要求每月入村入户蹲点调研。落实责任,明任务,在工作中管好队伍,带好队伍。
会后,各单位均将会议精神层层传达下去,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认真的安排落实,对照作风建成年活动和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具体整改措施所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的查摆,并形成了自查报告、整改方案、建立了整改台账。目前,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