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监察委员会

黄陵采取“四措施”保障首例留置工作顺利完成

  • 作者:刘雅莉
  • 来源:
  • 发布日期:2018/07/16 10:08: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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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至6月7日,在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在办案人员及相关部门的密切协作下,我县留置“第一案”在14天内顺利移交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是我县监察体制改革工作进入实战的标志。

(一)健全工作制度。借鉴兄弟县区留置工作经验,制定留置方案,建立了《办案安全防范领导机构》、《办案安全责任制》、《医疗保障制度》、《突发事件处置预案》、《陪护人员十不准》、《陪护工作纪律规定》等。从制度上保障留置工作安全。探索执行留置工作流程,就如何交接被留置人、陪护事项、门禁制度等作出明确要求,使留置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

(二)强化安全办案。为确保留置工作安全无隐患,按照要求,陪护人员从县公安局机关抽调,陪护工作实行全天24小时四班轮流陪护,记录陪护工作日志,密切关注被留置人的动态。医疗陪护同时实行24小时轮班陪护,记录医疗陪护日志,关注被留置人员的身体状况,负责处置被留置人员突发意外情况。确保留置期间不出任何意外。

(三)加强监督检查。在留置区域外专门设立视频监控室,落实专人监控,对审查人员讯问情况、有无不文明办案行为及讯问时限进行监控,对陪护人员陪护行为全面监督监控,遇有异常及时提醒纠正。

(四)彰显互补优势。县监委领导对全县留置“第一案”高度重视,调查人员挑选精兵强将,由纪检监察系统原有干部和检察院转隶干部混编办案,既发挥纪检监察系统原有干部熟悉党规党纪、善做思想政治工作的优势,又发挥转隶干部法律方面的特长。调查取证过程中,结合相关法律条文,采用讯问、查询、调取、扣押、搜查、鉴定、留置等7种调查措施开展调查,在实战中显现出极大地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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