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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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布日期:2020/11/18 15:2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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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及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实施党章规定范围内的监督,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监督乡科级党委及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情况及思想作风方面的问题;负责反腐败的组织协调工作,协助县委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二)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的决定,实施《行政监察法》规定范围内的监督,重点监督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各乡(镇)政府及其主要负责人、县政府直属企业单位及其由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领导干部执行国家、省、市和县委、县政府的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情况。
(三)负责检查处理县委和县政府各部门、各乡(镇)党的组织和政府部门、县委政府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党内法规、行政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和干部的处分;受理党员干部的控告和申诉。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县纪委监察局在市纪委和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切实落实省市纪委“三个助力”、“四项专项治理”活动安排,紧抓“纪律作风巩固提升年”活动重点工作,以“四项巡察”、“八个专项督查”为统领,以落实严实硬为总要求,以面上加压、点上突破为总目标,全面推动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加速转型发展、奋力追赶超越、建设“两富两美”新黄陵提供了坚强政治保障。

一、突出制度建设,党章党规党纪有力执行

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把学习贯彻党章党规党纪作为一项基础性、经常性工作来抓,自上而下向基层延伸、从“关键少数”向普通党员全覆盖。坚持领导带头学、全员辅导学、讨论对照学,确保各项党章党规党纪入脑入心。坚持对标设计,细化制度机制,从制度建设入手,联合组织部出台《三项机制实施细则》《领导干部约谈办法》《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暂行办法》,建立干部激励名单和警示名单,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重点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党内监督职责的,实施严格责任追究。

二、层层传导压力,倒逼“两个责任”落实

始终把反腐倡廉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专题研究、周密部署。出台《中共黄陵县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列出县委领导班子29条党风廉政全面领导责任,明确党委班子成员9-16条不等的主体责任,筑实县委常委会成员责任。要求各级各部门党组织参照常委班子及成员做法,立足实际,制定本镇办、部门责任清单,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细化到人,做到可监督、可检查、可问责,以干部日常巡察督促落实。定期向县委汇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坚持每季度对全县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点评通报,真正压实了主体责任。

三、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问题

开展“八项规定”专项治理,由县纪委副书记牵头,抽调专人成立专项巡察组,紧盯假日节点、突出问题导向,开展专项监督巡察检查。重点加强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款旅游、滥发津补贴等隐形变异、改头换面违纪行为的查处,坚持快查快办,聚焦主题,灵活方式,只讲书证,不听言证,挖地三尺,绝不放过,决不允许“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对第一季度及5月份“零查处”的6个镇(办)党委(党工委)书记了进行约谈,并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工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量化考核,倒逼责任落实。半年来,共检查25次37个单位,发现疑似违反中央八项规定问题线索39个,查处案件12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3人,约谈1人。播出《现场问政》电视栏目3期,下发八项规定问题通报1次,黄陵廉政网曝光查处违纪问题9次45人,电视台曝光纪律处分信息8次26人,通过短信平台发送廉政短息0.5万条。截止6月底,全县三公经费455万元,同比下降30%。其中公务接待费用35万元,同比下降30%;公车运行费420万元,比下降30 %;会议培训费18万元,同比下降28 %。

四、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督执纪问责

印发《在全县开展四个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召开专项治理动员部署会,各乡镇、各部门也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措施、时限和目标,夯实工作责任,有效推动“三个助力”的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截至目前,在“四个专项治理”工作中,共查处违纪违规问题39起77人,给予党政纪处分36人,组织处理41人9件在查,其中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违纪案件9起10人,党纪处分9人,通报批评1人。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会风会纪的通知》,明确了会风会纪的重要性,严格会议审批、请销假制度、会场纪律,厘清了“谁办会,谁负责”的督查要求、问责情形等。县纪委先后对国务院、省政府第五次廉政工作电视电话会,2017年组织宣传统战武装暨政法综治维稳信访安全生产会,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工作总结部署会,周日县委扶贫形势通报常委(扩大)会,县扶贫攻坚千人大会等会风会纪进行督查,发出会风会纪督查通报、专报8期,通报单位、村组62个,点名道姓通报镇办、部门主要负责人28人。从会议会场纪律、请销假制度的执行、迟到和会场玩手机等情形看,全县会风会纪有力明显改善。完善处理去年11月纪律作风整顿活动查实的请销假、涉嫌“吃空饷”、干部日常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抓好推广制度的落实,确保干部作风整体好转。

五、狠抓督查督导,助力脱贫攻坚

县委成立由县纪委牵头,县委、政府两办督查室及县委组织部、县考核办、县扶贫办组成的全县脱贫攻坚第一专项督查组。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每次确定一个主题,只进行横向对比,只看实效,发现问题,快速通报,顶格处理。县纪委、监察局联合县电视台组成“助力脱贫攻坚·奋力追赶超越”电视现场问政组,每周确定1个镇办或部门,就脱贫攻坚政策宣传、扶贫政策落实、工作推进、资金安排使用、干部到村入户、“四率一度”等进行现场问政,对相关包扶干部及群众进行现场采访,针对发现问题进行电视曝光,达到“红脸出汗”效果。截止目前,问政组已分别走进桥山街道办、店头镇建庄村水沟组开展问政工作,制作并播出现场问政2期,播出后反响很好,电视问政的曝光、监督、助推作用得到充分发挥。同时,县纪委牵头设立县扶贫攻坚工作举报中心,公布举报电话,镇办纪委(纪工委)同步设立举报点,通过专项受理、来电来信等形式,发现和受理扶贫攻坚工作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不作为、乱作为以及以扶贫工作为名违纪违法等行为。出台《黄陵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办法》,对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违纪违规行为,实施严格责任追究,公开通报曝光。目前,县纪委共责任追究40人,其中党内严重警告1人,党内警告8人(其中:1人召回,1人调整职务,2人通报批评,2人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诫勉谈话13人(其中:1人调整岗位,4人扣发当月补贴),约谈14人,通报批评3人(其中:2人扣发三个月绩效工资),扣发当月工资1人。

六、积极探索创新,发挥巡察利剑作用

印发《关于开展纪律作风巩固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黄纪发〔2017〕8号),由县纪委书记牵头,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具体负责,成立六个专项巡察组,对中央八项规定执行、工作纪律、干部日常管理、村级组织“微腐败”和重点项目、三城联创以及对照问题清单自查自纠方面等方面开展了第一轮专项巡察。在重点项目建设环境保障巡察工作中,抽调公检法司骨干办案力量,分三个巡察小组进驻重点项目集中的店头镇、桥山镇、阿党镇,巡察10个相关村组;在对照4方面23个问题清单和10项重点内容开展专项巡察工作中,分两个巡察小组进驻隆坊镇、县住建局、国土局、公安局等2个镇8个部门。巡察期间,鼓励群众举报,突出政治巡察,各巡察组均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和阶段性成果,充分树立巡察权威。掌握了一批涉嫌违规违纪和违法犯罪的线索,真正保持利剑的锋芒,让巡察刀刃永利。截止目前,纪律作风专项巡察组累计接待群众来访20余人(次),受理各类信访件48件,检查发现问题26条。

七、坚持纪在法前,巩固反腐败压倒性态势

以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突破口,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有效发挥了纪律审查的震慑作用和治本功能。严格案件审理,积极开展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及时纠正办案中程序不规范、证据材料不全等问题,切实提高了各级办案质量,没有申诉案件发生。截止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总量33件(次),查办案件117件,初核了结50件,立案67件,结案67件,党政纪处分60人,党纪处分共43人(开除党籍5人,党内严重警告5,党内警告33人),政纪处分31人(开除4人,降级9人,记过10人,行政警告8人),双重处分2人。乡科级干部9人,一般干部34人,其他人员29人。

八、强化自身建设,不断提升监督执纪问责水平

1、内部机构改革方面。县纪委“三转”方案通过审批,人员拟于近期到位。巡察办成立方案已经上报,等待批复。标准化办案区建设完工,将于近日投入使用。

2、干部队伍建设方面。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摆在重要位置,一方面通过党纪法规教育、以案带训、集中培训、上挂下派等措施,全面提升了纪检监察干部把握政策的水平、纪律审查的能力和抵抗诱惑的定力。二是发挥制度的作用。全面推行《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和《纪检监察干部百分制考评办法(试行)》等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切实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内部监督。县纪检监察系统对《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全面、深入学习和研读,对标查找短板,坚决贯彻执行。目前,已建立了线索处置、案件督办日常监管机制和典型案件媒体公开曝光机制。

下半年,我们将补齐短板,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主线,严格按照中省市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各项要求,扎实履职,主动作为,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继续推动各项工作深入开展。一是进一步加大全面从严治党力度。把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党的第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要求上来,以新的《规则》为指导,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为抓手,切实担负起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二是进一步加大作风建设力度。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锲而不舍、狠抓节点,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抓到底。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执纪审查重点,对不收敛、不收手,规避组织监督,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的行为一律从严查处,公开曝光。三是进一步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做好干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贯彻落实工作,按照执纪监督的“四种形态”,进一步加强对部门单位“重点项目”的督查。深入开展“四个专项”整治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继续加大对“2+1”三城联创和脱贫攻坚工作的督查力度。畅通监督渠道,激发群众监督正能量。四是进一步加大纪律审查力度。规范办案程序,强化案件流程管理,严格履行案件工作程序,在确保案件数量的同时,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职能,注重加强与公检法、审计等部门的沟通协调。五是全力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上级纪委要求,进一步推进“三转”工作,成立县委巡察办,聚焦从严治党,深化政治巡察,在突出主业主责、强化执纪监督问责上出实招、强措施,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职能,县委巡察办尽快制定巡察规划、巡察计划,争取在本届党委任期内实现巡察全覆盖确保换届顺利进行。

同时,加大教育、培训、监管力度,强化自身监督,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的落实,助力追赶超越,为建设两富两美新黄陵做出贡献。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决算包括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本级决算和所属6个单位决算。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1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

中共黄陵县纪委派出政法系统纪工委

3

中共黄陵县纪委派出党群系统纪工委

4

中共黄陵县纪委派出政府系统纪工委

5

中共黄陵县纪委派出文教卫生系统纪工委

6

中共黄陵县纪委派出农业系统纪工委

7

中共黄陵县纪委派出工交财贸系统纪工委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47人、事业编制30人;实有人员70人,其中行政38人、事业32人。单位管理的离退休人员2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1)2017年度收入合计854.83  万元,较上年增加18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人员增加,增强办案力度。

2)2017年度支出合计854.83  万元,较上年增加18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人员增加,增强办案力度。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收入合计854.83  万元。其中:财政拨款854.83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占总收入的 100%。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支出合计854.83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817.08万元,占总支出的 96%,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项目支出 37.75万元,占总支出的 4%,是是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预算支出之外,财政预算专款安排的支出,主要包括:办案人员经费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854.83 万元,较上年增加18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人员增加,办案力度的增强。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 854.83万元,较上年增加186.33万元,主要原因是办案人员增加,办案力度的增强。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54.83 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86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和人员共用经费);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06万元(用于本单位今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的缴纳);医疗卫生和就业支出24.24万元(用于本单位医疗);农林水支出1.68万元(用于精准扶贫包村经费)。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36.86万元 , 其中:行政运行381.27万元;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355.59万元。用于本单位人员经费和人员共用经费。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 817.0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96.27 万元(用于人员工资支出等),公用经费 220.81 万元(支出主要用于用于办公费、差旅费、邮电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25.1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 0万元,公务接待费 0万元,公公务车辆购置费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18  万元。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增加8.5 万元,增长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较上年增加0万元,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两年境均未有因公出国(境)事项的发生;公务接待费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两年均无接待任务;公务车辆购置费较上年增加0万元,与上年持平,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压缩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加8.5 万元,增长33 %,主要原因增加下乡办案次数。

因公出国(境)团组情况:2017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保有情况:2017年度本部门购置公务用车  0辆,购置费 0万元,年末公务用车实际保有量  8辆。

公务接待费:2017年度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次,经费总额0  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培训费支出 3.97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人员外出培训,较上年增加1.17 万元,增长3%,主要原因:培训人员增加。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会议费支出0 万元,较上年减少0.03 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压缩会议,减少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7.75  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费支出 381.27 万元,用于单位人员经费支出。其中:行政单位 7 户,合计 381.27 万元,占机关运行经费的100 %; 2017年机关运行费支出较上年减少56.67 万元,下降15%,主要原因减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房屋0平方米,车辆8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7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