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陵县监察委员会
中国共产党黄陵县纪律监察委员会

落实“四个责任” 提升案件质量——黄陵县纪委监委以纪律作风整顿提升案件质量

  • 作者:樊耀锋
  • 来源:案件审理室
  • 发布日期:2022/03/30 17: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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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纪律作风整顿开展以来,黄陵县纪委监委对标对表“三化”建设要求,聚焦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案件质量提升,落实“四个责任”,持续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落实查办案件的主体责任。坚持以纪律作风整顿为契机,认真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系统学习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按照纪律审查“二十四”字工作方针,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纪法为准绳”,不断强化证据意识和程序意识,做实做细审查调查基础性工作,树立查办案件的主体意识和第一责任人意识,促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落实案件审理的监督责任。不断强化审查调查和案件审理人员对案件质量共同负责的责任意识,充分发挥案件审理的审核把关职能,既注重审证据的完整性,更注重审程序的合规性,突出纪法衔接、法法贯通,准确定性量纪,不断提高执纪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落实常委会的审议责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审理室室务会充分讨论研究的基础上,持续强化纪委常委会的审议审核职能,发挥集体决策职能,确保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检验。

落实“乡案县审”的保障责任。进一步规范“乡案县审”工作制度,落实乡镇纪委初审、县纪委协审责任,指导乡镇纪委做好案件审理工作,促进乡镇纪委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审查调查工作。